在广告领域,透明度的概念有两种含义。 它可以指针对广告商的计费和营 WhatsApp数据 销实践的透明度(萨宾法),也可以指广告被暴露的个人明确识别的事实。这篇文章将讨论互联网背景下的第二个概念。广告透明度可以简单地定义为暴露者感知内容或消息是广告商付费广告的能力。
传统广告媒体(广告牌除外)也未能幸免于这个问题或对透明度的担忧。例如,在或多或少受到法律和道德准则监管之前,媒体广告或电视植入式广告就已经出现了透明度问题。
互联网本质上是一个经常出现广告透明度问题的领域。例如,它当时是随着商业链接的出现以及它们的识别或赞助博客文章的问题而出现的。最近,YouTube 用户因误导性商业行为或隐瞒广告而成为 DGCCRF 的目标。
广告拦截的兴起及其给发布商网站带来的压力或威胁
对于这种广告透明度并非没有影响。事实上,为了避免被过滤,广告元素很容易离开其传统位置。尽管最初是为了避免横幅失明的渐进现象而发起的,但由于对广告拦截器的反应,向原生广告格式和其他赞助元素(博客、推文、帖子、视频等)的迁移最近似乎显着加速。其效果是反常的,因为为了避免显示阻塞,无论是自动的还是根据用户的请求,发布者通常有兴趣确保广告在技术和视觉层面与其他内容元素融为一体。
在下面的示例中,Allociné 在其幻灯片的经典元素中包含了广告。即使发行 为什么工作中需要情商? 商玩游戏并相对清楚地表明内容的赞助性质。我们可以认为用户并没有获得任何有效的广告透明度。
幻灯片放映-allocin
在其他情况下,透明度更值得怀疑,或者至少它只有在事
后才有效。因此,在一个也致力于营销的网站上,我希望在阅读之前得到警告,了解一篇文章的广告或赞助性质。然而,这篇文章非常有利的语气给了我一些线索。这些只是互联网广告透明度问题复杂性的几个例 BWB名录 子。品牌出版的兴起是另一个原因,但它并不总是得到很好的报道。即使有一个法律框架来确保这种透明度,这个问题也与监管一样是道德问题,因为当前的规定无法在不断发展的数字环境中明确界定实践。除了法律和道德考虑之外,互联网上还出现了另一个问题,即如何明确界定广告。对于互联网用户来说,对外围元素的视觉关注及其或多或少有意识的解释通常受到限制。因此,我们可以相信,大量 Facebook 用户并不区分有机出版物和赞助出版物。然而,正如已经提到的,非常明确地划分广告空间的限制会鼓励广告盲目性(横幅盲目性)和广告拦截器的过滤。因此,互联网上已经存在多年的广告透明度问题,短期内似乎不太可能得到“解决”,甚至可能会恶化。祝立法者和ARPP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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